一、采购之前的设备选型论证 在项目决策阶段,决策部门一般都会对需要采购的设备进行可行性论证,以决定需要采购哪些设备,以及这些设备所应该达到的技术指标、生产能力等,进而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以期达到预期的目标。 在这个阶段,必须重视设备选型问题,因为设备选型直接影响到设备价格及设备供应商范围的划定,在设备选型时应按照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决定设备选型,为以后的设备采购工作指出明确的方向,避免在设备采购实施过程中造成资金浪费和工期拖延。 目前仍有很多企业在设备采购前未进行选型论证,而是在采购过程中解决设备选型问题。这就给项目实施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及被动局面,从而产生项目计划工期的拖延和资金的浪费甚至使项目不能实施。由此来看,设备选型工作是项目设备采购的重要环节,应该在项目具体实施前予以落实完成。
二、采购方式的确定 在这里,设备的采购方式是指设备供应商的确定方式,广州私家侦探公司:http://sjztgd.com/直接决定了采购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以及采购效率。因此,应根据项目的目标、资金来源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和确定方式。 目前,设备供应商的确定包括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多种方式。为了形成充分的竞争、压低设备供应价格、减少腐败舞弊行为、规避商业风险,对于大型、大宗设备的采购普遍采用招标方式来进行。对于一些不适于采用招标方式的产品采购,也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来进行。 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对于生产厂家数量多、社会已形成充分竞争的产品,应首先考虑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对于产品具有特殊性,供应商有限,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也可采用邀请招标形式。 对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或者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或者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或者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也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进行设备采购。 对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购置,且购置资金总额未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设备采购,也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对于产品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设备采购,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确定 所选供应商关系到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使用、服务等诸多方面,是设备采购成败的关键,只有合理划定设备供应商的选择范围,才能迅速、有效地选定最优的供应商。因此,合理有效的确定设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显得尤为重要。 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设定,应该参照设计部门提供的设备技术条件和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设定,最大限度地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包括进来,将可以预见到的风险排斥出去。一般首先应考虑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资质等级、银行资信等,然后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以及售后服务措施进行考核,经过综合分析供应商的整个投标方案后,选择最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投标方案以确定供应商。
四、产品品牌规格问题 在采购过程中,尤其是在招标采购中,采购方在供应商最终确定之前,原则上不可指定品牌。对于某些规格不能自行确定的产品,可以提出参考品牌,但不可指定,否则会出现该被采购品牌产品价格异常高等情况,甚至引起供应商的投诉乃至招标采购工作的停顿,对整个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五、评标办法 评标是整个招标工作的中心环节,评标办法则是评标工作的重点,评标办法选择不当,将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1.评标办法简介 对投标人的评审应包括资格审查(预审、后审)、商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等,其中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可以通称为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预审一般适用于潜在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技术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以及需要公开选择潜在投标人的邀请招标。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一般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开始时进行。 (2)评标办法类别 最低投标价法,又称合理最低投标价法,是指经评审,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最低(低于成本价除外)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单位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和价格进行详细的分析比较,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加权,计算出投标人的综合评估价或是综合评估分,并推荐综合评价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单位的评标办法。 (3)评标办法主要内容 最低投标价法。评委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先进行技术评审,但不对技术部分作价格折算,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评审,对投标人的商务偏差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价格调整,以调整后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单位,调整后投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此办法简单易行,适用于技术方面不存在很大差别的标准定制产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综合评估法。在实际操作中,综合评估法一般可以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的评审和调整,并将各个评标因素进行量化,加权折算成货币,得出投标人的评标价,以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单位。此办法适用于商务技术等方面要求不高的普通招标项目。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可以分为价性比法和百分比法。价性比法,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价性比得分为: C=P/W 其中 C-投标人的价格性能比值 P-投标人的评标价 W-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可对综合得分设置一定的分数线,综合得分超过分数线的投标人方有资格进入价性比,得分低于分数线的投标人不作废标处理,只是丧失中标的资格。 此办法对价格比较敏感,鼓励低价,一旦价格差距较大,其得分距离也将被拉大,如果价格比较接近,商务技术的评分将直接影响最终得分。此办法适合投标人在商务、技术方面的差距比较大,同时价格的差距也比较大的情况,例如投标人中有国外产品代理商和国内生产商,设置综合得分线之后可以筛选一定的投标人,从而达到最终的招标意图。 百分比法,主要评审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可以分为商务、技术、价格三部分。一般情况下,商务权重10%~20%,技术权重30%~60%,价格权重30%~60%。按照价格分的计算方式,综合打分法有以下三种: K值法。此办法适用于项目金额相对比较小,K的取值可根据项目的情况而定,但K值较小可能会导致投标人整体报价水平提高。 投标报价得分=设定最高得分-K×报价一最低报价)/(最高报价-最低报价)K=设定的最高得分-设定的最低得分,一般取5~15。 分段函数法。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高于基准价A1%(含A1%)内得分为满分B,高于基准价A1%~A2%(含A2%)内得分都是B1分,高于基准价A2%~A3%(含A3%)内得分都是B2分,高于基准价A3%以外的都得B3分。可以将平均价作为基准价,高于或低于基准价都扣分。 此办法的最大分差为(B~B3),适用于项目金额比较大,价格分的差距不需拉开,同时可以将报价分成一定的范围的项目。 折线法。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数为基准价,对评标价与基准价之差在基准价to%内(含1A%)的报价,每高(低)于基准价1%扣1分;对评标价与基准价之差超出基准价州%的报价,评审价每高(低)于基准价1时口1.5分(A值的大小取决于项目的大小)。 此办法适用于项目金额比较大,用户方对投标人的情况比较了解,鼓励中间价,对高价和低价都有限制,防止低价恶性竞争,有利于业主选取技术成熟、价格稳定的产品。可以以最低评标价为基准价,或是低于平均价不扣,鼓励低价。
2.评标办法选择 在具体项目的实施中,使用哪种办法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需要结合项目本身的复杂程度、市场情况及业主方的设备采购意图等情况考虑所选择的方法,以达到最佳的效果。如何正确选择评标办法,可以有以下三种途径: (1)分析招标项目 一般来说,如果招标项目为标准制定产品及通用服务项目,适宜采用最低价法,若选择其他办法,则程序复杂导致评标时间长。若招标项目商务指标、技术参数非常复杂,甚至有特殊要求,则适宜采用百分比法,因为使用最低价法无法满足复杂的技术要求,而价性比法可能无法满足到特殊要求。 (2)分析评标因素 主要是通过分析哪种因素对招标结果的影响比较大来选择评标办法。如果是价格因素占主要,则适宜采用最低价法,可以达到在质量相等的情况下得到最便宜的商品的效果。如果是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要求比较多,则采用百分比法较好。如果业主方想要的是最好的商品或是服务,同时价格因素的权重比较难以确定的项目,则应该采用价性比法,同时保证了价格和性能两方面的要求。 (3)借鉴招标代理的经验 目前国内一些长期从事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招标代理的操作经验来确定评标办法,如果有过类似项目,可以直接采用原有的评标办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以上三种途径要相互结合,才能比较准确地选择评分办法。 以上对评标办法及其选择途径的分析,只是经验的概述,在实践中需要结合采购方的实际要求及项目的基本情况来做出判断,结合项目的特点来对评标办法进行修正,以达到最佳的效果。
六、总结 总之,为了保证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杜绝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招标就成为一种较为理想的采购方式。对于大宗设备采购,由于采购金额大,采购周期较长,牵涉商务、技术、服务等多方面的因素,供应商的选择需要慎之又慎。 |